公司名稱:廣州市安普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www.pel-man.com
1 . 范圍
綠色建材認證-石材-TCECS10051-2019標準規定了石材綠色建材評價的術語定義、 評價要求和評價方法。
綠色建材認證-石材-TCECS10051-2019標準適用于天然石材及人造石材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于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T 13890 天然石材術語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83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
GB/T 18601 天然花崗石建筑板材
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 19766-2005 大理石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GB/T 3300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Z 2.1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GBZ 160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檢測
AQ 4220-2012 石材加工工藝防塵技術規范
JC/T 908 人造石
JC/T 507 建筑裝飾用水磨石
3. 術語和定義
GB/T 31890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 1
綠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 具有“節能、 減排、 安全、 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
3. 2
綠色建材評價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assessment
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符合綠色建材標準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
3. 3
評價等級 assessment level
產品評價結果所達到的綠色建材級別, 由低到高分為一星級、 二星級和三星級。
3. 4
環境產品聲明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預設參數的量化環境數據的環境聲明, 必要時包括附加環境信息。
3. 5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用以量化過程、 過程系統或產品系統溫室氣體排放的參數, 以表現它們對氣候變化的貢獻。
3. 6
天然石材natural stone
經選擇和加工成的特殊尺寸或形狀的天然巖石, 按照材質主要分為大理石、 花崗石、 石灰石、 砂巖、板石等, 按照用途主要分為天然建筑石材和天然裝飾石材等。
3. 7
人造石artificial stone
以高分子聚合物或水泥或兩者混合物為粘合材料, 以天然石材碎(粉) 料和/或天然石英石(砂、粉) 或氫氧化鋁粉等為主要原材料, 加入顏料及其他輔助劑, 經攪拌混合、 凝結固化等工序復合而成的材料, 通稱人造石,主要包括人造石實體面材、 人造石石英石和人造石崗石等產品。
3. 8
生產廢料production waste
石材生產中產生的廢棄物, 包括: 碎石、 廢石漿、 粉塵等。
3. 9
耐磨性 abrasion resistance
飾面石材抵抗腳踏磨損的性能指標。
4. 評價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產企業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污染物排放應滿足適用的國家、 地方污染物
排放標準(如 GB 16297、 GB 4915、 GB 8978、 GB 12348 等) 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要求, 污
染物總量控制應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近 3 年無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4.1.2 危險廢物的貯存應符合 GB 18597 的相關規定, 后續應交付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
4.1.3 生產企業應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 不應使用國家或有關部門發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術、
工藝、 裝備及相關物質。
4.1.4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應滿足 GBZ 2.1 和 GBZ 2.2 要求。
4.1.5 安全生產管理應符合適用的國家標準、 地方標準規定, 且近 3 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4.1.6 生產中應用的防塵措施滿足AQ 4220-2012的要求。
4.1.7 生產企業應按照 GB/T19001、 GB/T24001 和 GB/T28001 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環境管理體系
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4.1.8 產品基本性能應符合相應的現行國家、 行業標準要求, 且近 1 年無產品質量責任事故。 產品種類
劃分及適用的產品標準宜參照附錄 A。
4.1.9 申請不同等級的生產企業, 還應滿足表 1 的指標判定。
表 1 申請不同等級的生產企業還應滿足的指標判定(圖:)
4. 2 評價指標要求
石材的評價指標由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組成, 其中一級指標包括資源屬性指標、 能源屬性指標、 環境屬性指標和品質屬性指標, 見表2。
表 2. 石材評價指標要求(圖:1-2)
5 評價方法
5.1 生產企業應按 4.1 的規定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或國家政策認可的其他等效文件、 近一年內的第三方環境檢測報告、 近一年內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有效期內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近一年之內的產品強度檢驗報告、 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 有效期內的 EPD 和碳足跡報告、 有效期內的清潔生產審核報告等。
5.2 資源屬性中, 生產廢料綜合處置和利用率、 單位產品新鮮水使用率按照附錄 B 的規定進行。
5.3 能源屬性中, 企業應提供能源采購臺賬、 消耗臺賬及單位產品能耗統計表, 單位產品生產綜合能耗按照附錄 B 的規定進行。
5.4 環境屬性中, 膠粘劑的有害物質含量應由企業提供近一年內使用的膠粘劑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或供應商的 MSDS 文件; 生產車間內顆粒物濃度按照 GBZ 159 和 GBZ 160 的規定進行檢測, 并提供近一年內的檢測報告; 生產廢料處理處置情況, 評價組現場核查企業的生產場所并留證; 企業應提供生產廢水處理回用情況說明、 記錄及其他證明材料, 生產廢水回用率按照附錄 B 的規定進行。
5.5 品質屬性中, 放射性核素限量按照 GB 6566 的規定進行檢測, 并提供近一年內的檢測報告; 實際尺寸偏差與允許限值的比值, 根據企業提供的近一年內的產品檢驗報告, 計算實際尺寸偏差與適用產品標準中尺寸偏差允許限值的比值; 耐磨性, 天然石材按照 GB/T 19776-2005 附錄 A 的規定進行檢測,水磨石按照 JC/T 507 要求的規定進行檢測, 其他人造石按照 JC/T 908 要求的規定進行檢測, 企業應提供近一年內的檢測報告。
5.6 采用符合性評價方法, 生產企業和產品滿足 4.1 和 4.2 對某一評價等級的全部要求時, 判定評價結果符合該等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