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廣州市安普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www.pel-man.com
1 .范圍
綠色建材認證-建筑陶瓷-TCECS10036-2019標準規定了建筑陶瓷綠色建材評價的術語和定義、 評價要求和評價方法。
綠色建材認證-建筑陶瓷-TCECS10036-2019標準適用于建筑陶瓷的綠色建材評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810.6 陶瓷磚試驗方法第部分無釉磚耐磨深度的測定
GB/T 3810.7 陶瓷磚試驗方法第部分有釉磚表面耐磨性的測定
GB/T 3810.14陶瓷磚試驗方法第部分耐污染性的測定
GB/T 4100 陶瓷磚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9195 建筑衛生陶瓷分類和術語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音排放標準
GB/T 16716(所有部分) 包裝與包裝廢棄物
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 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GB 21252 建筑衛生陶瓷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GB/T 23266 陶瓷板
GB/T 23331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GB/T 23458 廣場用陶瓷磚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25 環境標志和聲明 III型環境聲明 原則和程序
GB 24789 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 24851 建筑材料行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
GB 25464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27972 干掛空心陶瓷板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GB/T31268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
GB/T 3300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T 33761 綠色產品評價 通則
GBZ 2.1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 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JC/T 2195 薄型陶瓷磚
建筑衛生陶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國發【2010】 23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 1
綠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 具有“節能、 減排、 安全、 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
3. 2
綠色建材評價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assessment
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符合綠色建材標準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
3. 3
評價等級 assessment level
產品評價結果所達到的綠色建材級別, 由低到高分為一星級、 二星級和三星級。
3. 4
建筑陶瓷 building ceramic, architectural ceramic
由粘土、 長石和石英為主要原料, 經成形、 燒成等工藝處理, 用于裝飾、 構建與保護建筑物、 構筑物的板狀或塊狀陶瓷制品。
3. 4. 1
陶瓷磚 ceramic tile
由粘土、 長石和石英為主要原料制造的用于覆蓋墻面和地面的板狀或塊狀建筑陶瓷制品。
3. 4. 2
陶瓷板 ceramic board
由粘土和其他無機非金屬材料經成形、 高溫燒成等生產工藝制成的板狀陶瓷制品。
3. 4. 3
廣場磚 plaza pave stone
用于鋪砌廣場及道路的陶瓷磚。
3. 5
環境產品聲明 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預設參數的量化環境數據的環境聲明, 必要時包括附加環境信息。
3. 6
碳足跡 carbon footprint
用以量化過程、 過程系統或產品系統溫室氣體排放的參數, 以表現它們對氣候變化的貢獻。
4. 評價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產企業應符合適用的國家標準、 地方標準及環評批復的規定, 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排污許可證,且近 3 年無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4.1.2 一般固體廢棄物的收集、 貯存、 處置應符合 GB 18599 的相關規定。 危險廢物的貯存應符合 GB18597 的相關規定, 后續應交付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
4.1.3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應滿足 GBZ 2.1 和 GBZ 2.2 要求。
4.1.4 安全生產管理應符合適用的國家標準、 地方標準規定, 且近 3 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4.1.5 生產企業應按照 GB/T 19001、 GB/T 24001、 和 GB/T 28001 分別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4.1.6 生產企業應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 不應使用國家或有關部門發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術、 工藝、 裝備及相關物質。
4.1.7 陶瓷磚產品的基本性能應符合 GB/T4100、 GB/T 23266、 GB/T 23458、 GB/T 27972、 JC/T 2195等相應的現行國家、 行業標準要求。 陶瓷磚產品的外形尺寸應符合建筑模數的要求。
4.1.8 生產企業還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表 1 申請企業其他規定(圖:)
4. 2 評價指標要求
建筑陶瓷評價指標包括資源屬性指標、 能源屬性指標、 環境屬性指標和品質屬性指標。 建筑陶瓷的評價指標要求見表2。
表 2 建筑陶瓷評價指標要求(圖:)
5 評價方法
5.1 生產企業應按4.1的規定提供有效期內的第三方環境監測報告、 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 EPD和碳足跡報告、 應用技術文件(如企業標準、 企業技術規程、 施工應用指南、 使用說明書等) 等相關資料。
5.2 資源屬性中新鮮水消耗量、 生產廢料回收利用率按照附錄A的規定進行。
5.3 能源屬性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按GB 21252的規定進行。
5.4 環境屬性中放射性核素限量、 產品EPD或碳足跡報告應由生產企業提供近一年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或按GB 6566、 GB/T24025等標準的規定進行。
5.5 品質屬性中耐磨性、 耐污染性、 摩擦系數(干法) 應由生產企業提供近一年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或按相應產品標準進行。
5.6 采用符合性評價, 生產企業滿足4.1和4.2對某一評價等級的全部要求時, 判定評價結果符合該等級規定。